“待会你先回,不用等我啦。”
短短两行字,像是兜头一盆冰水,浇得我通体发凉。
我为了她被带到派出所还被人诬陷,她竟跟个没事儿人似的,抛下我扭头去参加什么狗屁派对?!
“孟鑫?”
有人叫住我。
我回头。
是我们班的班花庄颖。
“你怎么在这儿?”
她无奈地晃了晃腕上的荧光手环:“我在演唱会捡到部手机和乐队周边玩具,上交警察,谁知道牵扯出件奇葩事。”
“偷拍小熊?” 我吃惊。
她也很意外:“你知道?!”
我恍然大悟:“原来那是你发现的啊。”
她笑笑:“我只是拾金不昧,是警察叔叔慧眼识案。对了,你怎么也在这儿?”
我简单跟她说了一下。
她为我打抱不平:“潘海洋真是黑心,这都能赖你头上。”
“你相信我?”
“同班四年,肯定相信啊。”
她毫不迟疑的信任,让我心里发暖。
我们虽然是同学,但平常来往不算多。
因为追星,有段时间她和我女友珍珍关系更近,后来不知道怎么的,她们慢慢没了来往。
“不过……你说珍珍去参加乐队的私人派对了?”
我心里咯噔一下,预感不好:“对,怎么了。”
她犹犹豫豫开口:
“你可能不清楚,但我们乐队老粉都知道,他们会‘选妃’、‘睡粉’。”
我就知道,他邀请我女友参加派对没安好心!
我反身冲进派出所,就地报警。
5.
警察拒不受理,说还没发生的事情,叫我不要瞎担心。
“等发生了什么,就晚了!”
警察再次表示他们无能为力,而且都是成年人了,参加什么私人活动,警察也管不着啊。
庄颖颇有经验地拉住我:“没用的,没证据警察不会管的。”
“孟鑫你别急,我刚才看到粉丝群说,乐队的人在酒吧包场,咱们先过去找找珍珍。”
夜幕深沉,酒吧街却恍如白昼。
一家酒吧被疯狂粉丝围得里三层外三层。
我拼命挤进去,又被保安阻拦,急得满头大汗。
好在庄颖联系上一个在现场的富婆粉丝,从后门把我们放进去。
酒气扑鼻,射灯跟随劲爆舞曲的节奏来回扫射,女孩们的纵情喊叫声几乎掀翻天花板。
我一眼就看见珍珍。
可悬着的心还没放下,就又提到了嗓子眼。
珍珍在舞池的人群里蹦哒,裙摆在走光的边缘上下翻飞,挥臂朝舞台上的吉他手喊:“老公,老公!”
庄颖猛扯我胳膊:“你看。”
我也发现了。
灯光掠过,舞池地板上赫然躺着个小熊玩偶。
意识到危险,我的心砰砰狂跳,推开狂欢的人群,冲向珍珍,脱下外套,伸手往她腰上绑护:“跟我回去,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。”
“丑死了……”
她又羞又怒,退步时正巧跨过那只小熊。
我嗖地一脚踢飞。
她却误会了,追过去捡起小熊,心疼地拍拍灰,随手挂在裙子袢扣上,嚷嚷着指责我:
“你不喜欢我追星,你可以跟我说。你为什么要拿我偶像的吉祥物撒气?”
我忙不迭解释:“那是个摄像头,你被拍个正着你知道么?叫你不要穿这么短的裙子,你非不听我的。”
她瞪眼犯倔:“你是在干涉我的穿衣自由。”
我瞪回去:“你这是在邀请人渣占你便宜!”
每次吵架,都是我先低头,但这回我不可能退让:“珍珍你先跟我走,回去再详细跟你解释。”
这个酒吧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进来的。
依我看,偷拍小熊指不定就是乐队自己放的。
“孟鑫你别强迫我。”
我俩吵得正凶,忽然,周围骚动起来。